报名、填报志愿方式与办法
1.报读示范高中定向生和统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钦州市2014年示范高中招生志愿表》。考生填写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定向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和“统招报读学校”(分“第一志愿报读学校”、“第二报读志愿学校”、“第三报读志愿学校”三个报读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定向报读学校和统招报读学校。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被录取后在办理入学注册时交给录取学校。
报读一般学校先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考生填写一般学校报读志愿时,限填一个报读志愿(即一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一般学校),然后按规定时间由考生直接到已预报名的招生学校进行实地报名(因特殊情况也可不按网上已报志愿报名,根据实际求读需要到招生学校报名)。
考生可根据实际同时填报示范高中和一般学校志愿。
委托学校填报报读志愿的考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纸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按学生所委托填报的志愿进行网上填报报读志愿后,必须将代学生填报的报读志愿在校内进行公示。经过公示并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再次签字确认、学校委派的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志愿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学校各执一份。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进行网上报名,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报的报读志愿不能再另行更改。
填写报读志愿的具体操作办法另文通知,由考生毕业学校对考生进行培训。
2.报读示范高中择校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钦州市2014年示范高中择校生报名录取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和提交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条和《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市外考生相应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报读立项学校和一般学校正取生和择校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报读正取生的,填写《钦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正取生报名录取表》;报读择校生的,填写《钦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报名录取审批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和提交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条和《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市外考生相应素质评价材料)。
4.报读特长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钦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报名录取审批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和提交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条、毕业学校出具的特长项目证明、特长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和《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